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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展开行政事业性经营性
收费公示工作

    日前,由市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联合组成的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工作督导组,已对市直245家有收费职能的单位实行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督导,督导面已达97 %。从总体情况看,已有81%的单位完成了公示任务,这些部门领导重视,行动积极,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如市交警、工商、房产、交通、医疗等部门和单位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公示领导小组,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工作认真的同志具体负责公示制度的建立和维护工作,分别制作了公示栏、电子显视屏、触摸屏、网络、明白纸、宣传单等。但是,少数部门和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公示进展缓慢,有的虽建立了公示组织机构,公示栏(牌)有的过于简陋,不符合留得住、看得清的要求;有的公示内容不完整,形式不够规范,栏内缺少文件依据、收费范围、监制单位及举报投诉电话等。督导组要求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强化领导,提高认识,不断改进和完善公示工作,使之真正成为维护企业和群众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力武器。

 200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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