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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
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根据市政府《关于实行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精神,市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联合成立了全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督导检查组,对市直250多个有收费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市)属部分收费单位实行分系统包片负责的方式进行巡回督导检查。

    从阶段性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部门和单位能按规定对外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但也还在一定问题,有的部门和单位公示收费项目不准确,公示内容不完善,缺少文件依据、收费范围、监制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等,一些部门单位还没有进行公示工作,市公示领导小组将对未公示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回头看,确保公示制度在全市范围的贯彻落实。
    

 200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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