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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涉企乱办班收费专项
市经济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经济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枣经监办字[2005]5号)文件下达后,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涉企部门“乱办班收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治理内容的重点是,对2004年以来,涉企办班部门和下属单位中存在的未经市物价、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擅自举办各类涉企培训班的;超出批准时限或范围办班收费的;擅自提高和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借助行政权力以自愿为名强制办班收费的;不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私设“小金库”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截留、挪用、坐收坐支培训费等现象。 市物价局、财政局采取召开企业座谈会、走访企业等方式,先后对市冶化、建材、纺织、轻工、机械、煤炭、商业服务、旅游、交通、建委等十几个系统的三十多家企业进行了调查专访,掌握涉企乱办班乱收费的基本情况和线索,而后又组织专人到涉企办班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各区(市)也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开展了涉企办班收费专项治理活动。 经调查了解,并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中共发现10个部门和单位存有违规问题。其中:市直6个部门和单位存有违规问题(其中1个检查所已查处),滕州市有3个部门和单位存有违规问题,山亭区有1个部门和单位存有违规问题,其他区未发现涉企办班现象。 违规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缩短培训班时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二是无收费依据,未经省(市)物价、财政部门批准,擅自举办培训班行为。 涉企乱办班收费问题已引起企业的强烈不满,这严重地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造成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威望下降。在梳理归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基础上,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根源,研究制定预防措施,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从制度建设和落实上确保“乱办班收费问题”的根本解决。 严格审批,从源头治理乱收费行为。涉企办班收费要经省(市)物价、财政部门批准,方能办班收费。物价部门管收费标准,财政部门管收费项目和资金,物价、财政两家要密切配合,以《山东省培训班收费管理办法》为依据,搞好涉企办班收费的审批工作。
供稿:收费科 编辑:赵沂成 钟昕 2005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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