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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枣庄市物价局
医疗单位自制剂零售价格审定工作结束


  依据《山东省医疗单位自制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市于3月15日—4月20日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市12家生产自制剂的医疗单位进行集中审核、制定价格。按管辖权分三批公布了市直属医疗单位6家、枣庄矿业集团医疗单位2家、区(市)属医疗单位4家,品种累计达321种(规格、剂型)的药品及输液零售价格。为维护医患之间的合法权益,避免医疗单位自制药品价格的随意、盲目性,起到积极作用,使医疗单位自制药品的价格更趋合理、公开、透明。
  

  我市这次审核、制定医疗单位的自制药品价格,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规定的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及医疗单位自制剂申报价格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进行。首先在市卫生局的配合下对市属6家医疗单位进行审核,通过实地勘察制剂车间、了解人员工资状况、固定资产原值、办公条件、原材料投入等基本情况,对影响制剂成本的各种因素进行逐项审核。于3月28日发布了《关于公布市属医疗单位118种规格、剂型自制剂零售价格的通知》为全市开展自制剂审核、定价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其次,对枣庄矿业集团所属枣庄医院、中心医院的自制剂审核,审核中本着“在同一市区,不同医院同一品种规格原则上执行同一价格”原则,进行同品种、不同规格的平衡,于4月15日发布了《关于公布枣庄矿业集团所属枣庄医院、中心医院自制剂零售价格的通知》。最后,于4月25日公布了区(市)属医疗单位的自制剂零售价格。
  

  通过对医疗单位自制剂价格审核、制定工作,可以看到随着医药市场价格的逐渐开放,各医疗单位才能充分认识到加强自制剂零售价格管理的意义,工作中能积极主动配合,由于对医疗单位自制剂零售价格管理刚刚起步,普遍存在着医疗单位上报材料不全,台帐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建章建制等各项基础性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这次公布的医疗单位自制剂价格较原执行价格有升有降,其中:有137个品种价格下降,有49个品种价格上升。最高降幅达60%,而升幅最高仅有20.3%。经测算:与按原执行价格相比这次核定的自制剂零售价格总的来看呈下降趋势,收支相抵医疗单位让利于患者34.23万元。

                     2004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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