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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2002年价格认证工作意见
2002年全市价格鉴证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物价工作的中心任务和“五个突破”的物价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价格鉴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拓展价格鉴证业务,规范价格鉴证行为,加强价格鉴证宣传,树立价格鉴证队伍良好形象,全面完成年度价格鉴证工作任务目标,为促进我市法治建设和经济持续发展服务。2002年全市价格鉴证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中心意识,使全市价格鉴证工作在鉴证件数、标的额、鉴证收入比上年有新的增长
1、继续加强涉案物品价值认定工作,要按照国清3号文精神,抓住涉案物品价值认定工作这条主线,突出价格鉴证的主要职能和与中介机构的区别,努力做好涉案物品价值认定工作,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仲裁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涉案物品价值认定工作有新的突破。
2、进一步巩固完善车损价值认定工作。要按照《枣庄市道路交通事故及财产损失价值认定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车损价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车损价值认定工作具体实施意见,要加强协调,与交警、保险等部门密切配合,真正做到将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与非保险车辆及财物损失全部纳入车损价值认定工作范围,在车损价值认定工作上有新突破。
3、认真做好旧机动车价格认证工作。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运用科学方法,准确、及时地认证交易的旧机动车辆价格,为工商、市场管理部门科学合理收费提供价格依据,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要与工商、市管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工作管理办法。要根据车辆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认证价格,对交易量较大的旧机动车辆,要制定统一的认证价格,促进我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稳步健康的发展。
4、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拓展价格鉴证工作业务。要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力争开展经济适用房造价认证、工商罚没物品价格认定和银行贷款抵押物价格认证业务,争取在拓展价格鉴证领域方面有新的突破。
二、整顿和规范价格鉴证工作秩序
5、针对我市涉案物品价值认定工作多家插手的混乱局面,要配合收费管理等有关科室,制订规范中介机构收费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关于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工商部门应取消中介机构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业务范围,物价部门应取消中介机构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收费项目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社会中介机构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资质、业务范围的清理整顿,促进我市价格鉴证工作规范、健康的发展。
三、加强价格鉴证基础工作
6、建立价格鉴证资料库。为保证价格鉴证的质量,提高价格鉴证工作水平,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初步建立价格鉴证资料库,以解决价格鉴证中的信息不灵、时效不高的问题,提高价格鉴证的时效性和质量。
7、要加强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的质量。
8、加强价格鉴证宣传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价格鉴证工作在司法执法和市场经济中重要性作用的认识,不断巩固和推进价格鉴证业务的稳步发展,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价格鉴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价格鉴证机构的性质、职能作用和提供服务的内容,使社会各界了解价格鉴证工作,扩大价格鉴证机构的影响,全面推动价格鉴证工作的开展。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
9、要建立和完善价格鉴证工作制度,把价格鉴证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区(市)价格鉴证机构建立后,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价格鉴证工作制度,规范管理。要利用上半年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充实价格鉴证人员。
10、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价格鉴证队伍素质。要加强价格鉴证人员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要组织抓好岗位专业知识技能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鼓励价格鉴证人员考取价格鉴证和其他相关业务资格,全面提高价格鉴证队伍的整体素质。
11、要继续抓好效能监察工作。认真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之等效能监察制度;认真执行价格鉴证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做到讲求实效,勤政优政;团结一致,密切合作;业务熟练,胜任工作;遵纪守法,风气端正;热情服务,文明执法。
五、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2、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廉政勤政,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各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鉴证工作,加强对价格鉴证工作的领导,实行责任制,将价格鉴证工作任务分解细化,目标落到实处。要抓住机遇,坚定信心,大胆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努力开创我市价格认证工作新局面。
二○○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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