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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聘请价格义务监督员

   为进一步提升物价工作水平,加强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的作用,市物价局依据《价格法》和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等有关要求,在市直有关部门聘请22名同志为我市价格义务监督员,市物价局韩松局长向受聘同志颁发《价格义务监督员检查证》等证书,并分析了当前的价格形势和控制物价上涨的调控措施。

   为充分发挥价格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市物价局向价格义务监督员提供政风行风建设和价格政策及有关资料,并决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价格义务监督员座谈会,通报物价工作情况,反馈价格义务监督员提出的建议和整改落实情况。授权价格义务监督员对枣庄市境内发生的各种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对物价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如实反映本单位和社会各界群众对物价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市物价局与其他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沟通,探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价格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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