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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物价局文件

枣价调发[2008]22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做好
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物价局,高新区物价局:

现将《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价发电[2008]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市物价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松同志任组长,王洪练、李玉宽副局长任副组长,王德京、陆光明、赵沂成、刘爱平同志为成员的临时价格干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具体负责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综合分析、提价备案和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王爱霞同志任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综合组组长,侯修蒙同志任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调价备案组组长,刘爱平同志任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市场检查组组长。各区(市)、高新区物价局也要成立相应临时机构。

二、建立专人值班制度。各区(市)要于1月25日前将值班人和联系电话报市局调控科。相关负责人和值班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从1月25日始,每周四上午12点前将本周内关于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落实情况报市局调控科。

三、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建立起安全高效的工作责任体系,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生产经营企业调价备案的受理工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做好管好市场调控等方面的各项工作,确保市场物价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附件:《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工作的通知》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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