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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物价局关于召开市驻地居民采暖供热价格
调整听证会及公开征集消费者代表的公告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规定,我局拟于2008年9月下旬召开市驻地(东城区、新城区)居民采暖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者代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 、代表名额:消费者代表9名。
2 、代表条件:关心城市公用事业发展,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属市驻地供热区域范围内公民均可自愿报名。
3 、代表产生办法:按照报名者所代表的不同区域、不同社会层面和报名顺序产生。
4 、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8月25日至2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新城区光明大道3659号市物价局211室(联系人:钟昕
电话:8686180)、市中区龙头中路100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物价窗口(联系人:叶鸣九 电话:
3168650)报名,或通过wjjli111@tom.com电子信箱在网上报名。
特此公告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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