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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基本结束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价格,切实维护购房者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市物价局和市建设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市物价局制定了对该项工作的检查实施方案,并在全市抽调专业检查人员,组织了3个检查组,于2008年4月2日开始,对全市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进行专项检查。

通过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我市存在的问题是:⑴个别房产交易部门违反规定对购买新房的消费着收取房产交易费;⑵个别房产交易部门违反规定对二手房交易收取测绘费;⑶个别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房屋没有明码标价;⑷个别房地产开发商超出规定价格销售经济适用房获取暴利;⑸个别房地产开发商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在销售合同中不明确储藏室面积而实际扩大储藏室面积对外出售获取非法利益;⑹个别房地产开发商把经济适用房定向开发给机关或社会群体;⑺个别房地产开发商销售的房屋存在合同外在收费等问题。

根据检查情况,当前我市经济适用房建设承待解决的问题是:①选着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经济适用房;②明确购买经济适用房人群(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户)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③物价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销售的经济适用房的明码标价、销售合同、销售价格进行不定期检查;④检查经济适用房的用地情况,防止改变土地性质,确保国家的政策得到落实。

供稿:检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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