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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制定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建立信息工作激励机制,更好地发挥价格信息工作在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稳定、服务领导决策、宣传价格政策、报道物价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作用,市物价局出台了《枣庄市物价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基础工作扣分和用稿加分相结合的计分方式。办法规定:基础工作100分,文件不得缺报、信息报送按计划不得少报,每缺报、少报一份(篇)扣5分。撰写的各类信息稿件,被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及市级报刊杂志采用的每件加3分;被评为优秀信息或被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每件加10分;被省委、省政府及省级报刊杂志采用的每件加5分;被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每件加15分;被国家级报刊杂志采用的每件加10分。同篇信息按最高级次计分。

同时,为加强信息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真正发挥其激励机制作用,市物价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供稿:调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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