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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物价局开展“庆祝《价格法》实施十周年价格知识竞赛”活动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枣庄市物价局于2008年3月28日上午举行了全市物价系统“庆祝《价格法》实施十周年价格知识竞赛”活动,竞赛采用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此次竞赛主要是考察全市物价干部对《价格法》、《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掌握程度及业务能力,并以此为契机,掀起一次学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高潮,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不断提高价格行政执法水平。考试的重点是价格(收费)管理、价格调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应知应会的一些基本知识和概念。
市检查局及各区(市)物价局共7个代表队,每个代表队由三人组成,共36人参加了考试(市物价局其他科室的部分人员也参加了考试)。通过阅卷计分,滕州市物价局、峄城区物价局分获集体总成绩前一、二名,殷蕾(薛城)、周军(滕州市)、孔甜甜(滕州市)、赵丽丽(市检查局)、董莉(市中区)、钟昕(市局)分获个人成绩前六名。
考试期间,市物价局局长局长韩松、副局长王洪练等领导亲临考试现场视察考试情况,同时要求参赛人员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发挥所学知识,考出优异的成绩。
供稿:检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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