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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领导来我市对《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
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调研

3月14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张义国及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顿俊林同志等一行六人,来我市就《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研。先后召开了座谈会,并到市价格认证中心等单位进行了现场视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蒋英建、市人大副主任魏建国、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赵文平等领导陪同。

执法调研组首先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蒋英建和作为贯彻实施《条例》主体部门的市物价局局长杜传芝分别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汇报。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物价系统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学习,正确领会《条例》精神,并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条例》,推动了《条例》宣传活动长期深入开展。通过加强价格鉴证行业管理,对价格鉴证业务进行了分类规范,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加强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规范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行为,所出具的价格鉴证结论,为司法行政机关准确判案提供了依据,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赞誉。但在贯彻《条例》实践中也存在着机构性质与承担的工作不相适应,经费来源难以保证,委托单位办理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不规范等困难和问题。召开了由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青岛海关枣庄办事处等司法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和市、区(市)价格鉴证机构,司法、行政执法等价格鉴证委托单位及涉案当事人的律师等代表参加的两个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各方面各单位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代表对贯彻落实《条例》实施五周年以来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较好的意见和建议。3月16日上午由市人大陪同省人大执法调研工作组视察了市价格认证中心办公场所,调阅了涉案物品鉴定工作业务档案。省人大领导对我市《条例》实施以来的贯彻实施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满意。

认证中心供稿  2007.3.20   
审核 赵沂成   编辑 钟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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