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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物价局文件

枣价发〔2007〕125号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价格监督检查局: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枣庄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建设和谐机关活动,根据枣庄市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共枣庄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市直文明机关活动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努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和全体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把创建文明机关与我局领导班子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建设和谐机关结合起来,加强和完善机关制度建设,加强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目标条件

(一)建设学习型机关。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每年讲党课不少于两次;建立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计划和档案;开设学习园地。

(二)建设服务型机关。建立完善局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定期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和服务对象,主动为群众、基层和企业排忧解难,并得到群众和基层的认同;服务热情、规范,完善接待、办事、转接、反馈结果等工作制度。

(三)建设阳光型机关。局机关行政科室和事业单位有较为完善的社会公示、决策公开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管理权限和办事程序、依据、标准、时限、结果;设置公开电话和意见箱,及时处理基层、群众、企业投诉;开展网上公共服务和信息资源共享。

(四)建设高效型机关。建立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相结合的诚信监督体制;围绕社会、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价格执法检查;创新服务载体,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围绕提高机关行政效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完善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干部职工创造性开展工作。

(五)建设廉洁型机关。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坚持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对重点岗位的监督措施有力,确保干部职工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办事公正、公道,无“吃,拿、卡、要、报”现象。

(六)建设规范型机关。深入开展争创“五个好”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和“五个好”党员活动;按照建立和完善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要求,健全和落实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局机关轮流督查制度和“每日警句”制度;机关文体活动丰富,文化氛围浓厚;办公场所和服务窗口文明整洁,门前“三包”(卫生、绿化,秩序),门内(整齐、清洁、美观)达标。

(七)建设节约型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倡导“两个务必”,减少会议、文件、用车、接待和事务性活动;健全并认真落实财务管理、车辆管理、文印管理、公物管理等节约降耗的长效制度,广泛使用节能办公电器,节约用水,节约办公用品。

三、相关要求

(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把创建活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廉洁勤政,以身作则,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和企业,认真开展调研,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做表率。

(二)机关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做到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勤政廉政,把局机关建设成高效、为民、务实、清廉的文明机关、和谐机关。

(三)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大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爱国主义精神和高尚的民族精神。完善并坚持理论学习制度,把学习理论同改造思想,转变作风,指导实践,解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相结合,取得明显成效。

(四)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党组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建立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机关党组织机构健全,配齐配强兼职党务干部。党组对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认真听取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的意见。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活动经费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局机关廉政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责任制,监督保证措施有力.坚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工作纪律良好,本年内机关干部职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和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六)自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机关工作规范有序,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人员服务热情周到.积极推广普通话,使用机关文明规范用语、禁用服务忌语,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生活环境整洁、优美,无脏、乱、差现象。机关文化生活丰富,无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发生,无邪教活动,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建立枣庄市物价局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杜传芝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洪练、李玉宽同志任副组长,王德京、陆光明、赵沂成、刘爱平、庄福军、王彤、侯修蒙、王伟、王爱霞、李敦科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陆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赵沂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庄福军、李敦科、张继宏、钟昕为成员,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


审核 赵沂成   编辑 钟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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