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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市场秩序 遏制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市物价局开展成品油专项检查
为了维护成品油市场正常秩序、有效遏制油品生产经营中各种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的行为,市物价局按照省局《关于开展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鲁价检发〔2007〕162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并按照省局要求、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的通知》(发改电〔2007〕227号)精神,将对停供限供和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提高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的企业,对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从严查处。
此次检查的范围为成品油(主要是汽、柴油)生产、批发、零售企业,以及与成品油生产、销售有关的单位。检查时限:自2007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行为,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上一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①捏造、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哄抬成品油价格的行为;②专项用户、批发企业和加油站超过正常库存水平,囤积居奇、惜售限售、趁机涨价和牟取暴利的行为;③成品油生产企业是否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厂价格;④成品油批发企业是否执行国家规定的批零差率,有无将应执行批发价格的销售对象,改按零售价格或超过零售价格销售的行为;⑤成品油零售企业是否执行国家规定的零售中准价及浮动幅度;⑥成品油销售企业是否存在价外加价(收费)行为;⑦成品油短缺数量、以次充好、抬级抬价、未添加清洁剂而按加了清洁剂的价格销售等变相涨价的价格违法行为;⑧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⑨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此次成品油价格检查将由是市局统一部署,并按照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原则,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加大检查工作力度,依法从严、从快处理那些严重违反国家规定、带头涨价、趁机哄抬成品油价格,以及各种名目乱涨价、乱加价的价格违法案件,并对检查中发现的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检查局供稿 2007.8.25
审核 赵沂成 编辑 钟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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