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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教育乱收费 退还学杂费8.7万元 

全市物价系统履行部门纠风工作职能作用,认真受理群众关于教育收费问题的举报和投诉。近日,根据群众关于某中学在招收高一新生时有乱收费行为的举报,对被举报中学展开调查。价格工作人员采取查阅学校相关资料、多方对学生及家长调查等方法,查清了学校向分数低的32名三限生收取跨学期学杂费,共计87000元。物价部门已责令学校限期退还上述不合理费用。

今年以来,针对群众关心的教育收费等热点价格问题,枣庄市物价系统采取多种有效手段,做到长期监管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一是于近期集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二是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工作的作用,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有力保护了群众的经济利益,得到社会好评。今年1至11月份,全市共受理价格咨询举报807件,查处违法案件52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1.38万元,实施经济处罚7.8万元。


  检查所 调控科供稿 2006.12.15  
审核 赵沂成 编辑 钟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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