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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物价局
开展对出租汽车行业收费重点检查
为确保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政策的顺利实施,保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和社会稳定,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对出租汽车行业收费重点检查的通知精神,市物价局于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出租汽车行业收费的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自立收费项目的、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强制服务并收费的、强行摊派的等乱收费行为。重点检查2005年以来所发生的面向出租汽车企业和出租车司机的各种收费行为,重大问题可追溯到2005年以前。物价部门将依据《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查出的乱收费行为,进行从严处罚。
检查所供稿
2006.8.15
审核 赵沂成 编辑 钟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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