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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物价局严查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通信行业的价格行为,纠正通信行业中的欺诈之风,物价部门自今年4月10日起,历时三个多月的时间,对中国网通公司枣庄分公司、中国移动公司枣庄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枣庄分公司、中国电信公司枣庄分公司、中国铁通公司枣庄铁通分公司及其所属各区分公司共计43个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
通过检查,通信行业中的价格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是超标准收费:包括超标收取手机月租费、手机长途费、区间通话费。二是擅自收取虚拟网、上网电话月租费。三是未经用户同意和签定协议收取SP信息费GPRS流量费、移动梦网费等。四是不履行价格承诺,如:来话宝业务,广告标明0.20元/条,实收0.30元/条;存100元送100元话费未兑现等。五是新增值业务未明码标价和标价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物价部门已责令有关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企业,实施了经济处罚。此次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及价格欺诈行为17件,查处违法所得495万元。
检查所供稿
2006.7.20
审核 赵沂成 编辑 钟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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