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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全面铺开
目前农村正值春耕时期,农用化肥等生产资料供求矛盾突出,为保持化肥价格基本稳定,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巩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果。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部署,结合枣庄市实际,市物价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
这次化肥价格检查的范围是2005年1月1日以来化肥生产、经销企业(包括进口经销企业)和个人等经营者执行化肥价格政策的情况,所有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对重点领域的重大价格违法案件查处将追溯到上一年度。对化肥价格重点检查化肥生产企业是否突破国家规定的最高出厂限价,是否价外加价、价外收费,或采取“一货两票”等方式变相提价;化肥经营企业是否执行国家规定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等价格政策以及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等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 涉农收费重点检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等政策执行情况;农民进城务工收费;农机作业、农机维修、农业科技推广、排涝、牲畜防疫等服务收费;防治禽流感过程中的收费;农村生产、生活用水、电收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单位的医疗服务收费;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等。
检查期间市物价局将24小时开通12358电话,欢迎广大群众对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进行监督并及时向物价部门举报。
调控科供稿
2006.3.27
审核 赵沂成 编辑 钟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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