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用行政审批服务平台
打造物价“绿色通道”
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2004年3月成立的,我局领导对此非常重视,认为是“优化经济环境、简化审批手续”,提升物价部门形象的好举措,派出骨干人员第一批入驻中心。两年来,物价部门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中,利用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围绕“简化审批、优化环境、规范服务、方便群众”这个主题,对整体工作实施不间断创新,物价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审批中心共有56个部门,工作人员180多人,与我局业务联系密切的部门,不管是被管理单位还是联合部门,大部分都进入了审批中心,这大大方便了我局的物价管理工作,加强了与各个部门的联系,共同搞好我市的收费管理工作,将物价部门的文件政策宣传到各个部门,为物价部门的工作打好基础。
在中心刚刚成立之时,在局领导的要求下,行政审批大厅所有进厅单位的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收费依据都进行了公示,而且利用审批中心这个平台的特点,公示方式多样。首先,各个单位将经市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印制服务指南明白卡,在各个窗口摆放;其次,在大厅的大屏幕上进行滚动播放;中心配备的触摸屏可供办事人员随意查阅;还将收费标准放到中心的网站上,在互联网上也可以浏览到。这样,群众们心里明明白白,十分放心,体会到了“阳光政务”、透明办公的好处,也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好评。
拓宽工作思路,将物价窗口建成“绿色通道”。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所有的工作都要不断摸索,局领导要求要把“提供一流服务、创建一流窗口、树立一流形象”作为物价部门的服务宗旨,想服务对象之所想,急服务对象之所急,拓宽物价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绿色通道,为枣庄经济建设提供可靠、快速、便捷的服务。
根据这个精神,我们在审批中心的的工作不再仅仅局限于行政审批工作,而且将价格咨询、价格举报、价格政策的宣传等工作也审批中心的工作范围,力争将窗口办成群众办事的“绿色通道”,办成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当然,这也对窗口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工作人员更加努力的学习业务知识,更好的服务群众。
我们在工作中实施不间断创新,力求达到群众满意。
为发挥“绿色通道”的作用,所有审批办件都单独编号,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最快的时间内给予批复。
在审批时我们要求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将审批中所需的资料、证件等,向来办事人员一次性告知,能一次办好的,决不让人跑第二趟,时时刻刻为被服务人员着想。
提高工作效率,减短审批时限。根据市委、市政府精神和局党组要求,方便办事群众,我们窗口主动将审批时限减短。象收费许可证的申领,法定时限三天,我们为让办事人员少跑一趟,改为即时办理。为此专门配备了打印机和专业人员,在审批大厅里即可进行收费许可证的发放。虽然自己麻烦了一些,但是只要群众方便一点,我们就要尽力去做。
局领导对“中心”的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安排每星期三为局长值班日,从局长到副局长,每星期三轮流值班,现场办公,指导窗口工作。这项制度极大的鼓舞了窗口工作人员,提高了工作效率。
两年来,窗口共收件421件,办结率达100%。接受群众咨询二千余次,均认真解答,获得群众广泛好评。接受群众锦旗多面,表扬信3封。我物价部门在行政审批中心的工作得到了市政府、中心领导的肯定,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窗口,工作人员也多次被评为优秀工作人员。
今后,我们将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继续坚持把“提供一流服务、创建一流窗口、树立一流形象”作为物价窗口的服务宗旨,围绕服务我市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开阔思路,勇于创新,为部门、企业提供便利、优质的服务,力争物价工作取得更大突破。
收费科供稿
2006.3.20
审核 赵沂成 编辑 钟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