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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作用
进一步促进我市旅游经济发展
旅游业作为新兴第三产业被称为"朝阳产业",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带动性大、产投比高,就业量大。发展旅游业,不仅见效快、污染小,而且能够促进对外开放,启动和扩大消费需求,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多元拉动效应,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四效合一",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旅游业重要作用的日益凸现,市委、市政府适时确立了以旅游业为龙头,带动第三产业加速发展的宏伟战略,并把旅游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大的发展战略格局当中,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发动社会各个层面,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宣传促销力度。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
目前我市旅游经济的优势及现状
枣庄具有自身发展旅游业的优势和自己独特的魅力,拥有丰富的自然风景资源、悠久的人文历史资源和风俗民情,拥有距今7300多年的北辛文化遗址,距今2800多年的小邾国遗址,滕国故城、薛国故城也分布在此。中华冠世榴园,熊耳山国家地质公园、抱犊崮国家森林公园、微山湖湿地红荷旅游区、龟山省级地质公园,莲青山生态旅游区,运河古镇,台儿庄大战纪念馆更是魅力无限。同时枣庄还是“台儿庄大战”的主战场,铁道游击队的故乡,在中华民族抵御外侮的斗争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市形成了以“果”为主的万亩榴园风景区;以“山”为主的抱犊崮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区;以“古”为主的滕州古文化风景区;以“水”为主的台儿庄古运河风景区,这些都为枣庄的旅游市场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近年来,枣庄旅游经济稳步上升,2004年接待国内游客 374.4万人次,综合收入19.08 亿元人民币,接待海外游客1.15万人次,旅游创汇79.81万美元,总收入达到19.14 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20%。2005年全年接待国内游客449万人次,接待海外游客1.38万人次,旅游创汇95.5万美元,旅游综合收入达到23亿元人民币,分别比上年增长20%。
目前我市旅游价格管理模式和原则
全市范围内的旅游景区(点)根据性质不同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凡由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园、博物馆、纪念馆、陵园以及文物古迹、自然风景区(点)的门票实行政府定价,分级管理;市场调节价:凡商业性投资兴建的人造景区、主题公园(展馆)门票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投资者自行定价。
旅游景区(点)价格制定坚持以下原则:(一)有利于增加社会和环境效益,兼顾服务成本;(二)有利于自然景点保护和适度开放;(三)充分兼顾景点投资、运营成本和消费者承受能力;(四)充分兼顾吸引外地旅客和鼓励本地居民游览;
三、促进我市旅游经济发展的对策
1、加强整合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统一引导,防止各自为战,恶性竞争。(1)与宣传部门配合,邀请中央、省级新闻媒体、网站宣传枣庄旅游。(2)开展枣庄人游枣庄活动,印制旅游套票,回馈枣庄市民。(3)集中财力物力促销徐州、济宁、临沂、日照济南等周边城市。(4)办好湿地红荷节、登山节、石榴节、红叶节。(5)举办枣庄旅游风光摄影大赛、万人同唱铁道游击队之歌。(6)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国内外有影响的旅游交易会,宣传推销,开拓市场。做好旅游交易会合同的签订。制定组团来枣旅游奖励办法。(7)从严整治旅行社恶性降价竞争、发布虚假广告,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坚决抵制“零负团费”等降低服务质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2、发挥各旅行社作用,加强与外地旅行社联系,多吸引游客来枣庄景点参观。旅行社是旅游活动的组织者,与旅游饭店、旅游交通并称为旅游业三大支柱。是沟通旅游者和旅游部门的桥梁、纽带,是旅游活动必不可少的载体。通过旅行社彼此之间的联系让枣庄走出山东、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枣庄、认同枣庄。
3、摆正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合理制定景点票价,处理好外来游客与当地游客的关系,处理好外地旅行社与当地旅行社,当地景点的关系,如推行一票价、年价、季价、月价、季节差价(包括当地与外地游客)等。
4、加强旅游经济的延伸、扶持和引导,强化相关产业如商业、餐饮与旅游景点、旅行社(内外地)的协调和结合。(1)拉长旅游产业链,发展体验旅游品牌。发挥我市作为老工业基地和现代发达农业的独特优势 ,形成多元化、系列化以体验为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满足多层次游客的需求。(2)加大对旅游业的扶持力度。从金融、财政、税收、土地政策和市场开发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3)加快鲁南文化开发, 充分发挥鲁南文化资源优势,打造鲁南文化旅游品牌。(4)整合自然生态资源,建设鲁岳山旅游品牌。形成集山、水、林、泉、洞、石为一体的鲁南山岳生态旅游区。(5)抓好旅游商品开发,建设购物旅游品牌。经贸、科技、工商、园林、文物、旅游等部门要积极引导、组织和支持旅游商品开发。(6)积极策划旅游活动,打好节庆会展品牌。积极申办组织各种全国性会议、会展、文化、体育、经贸活动,以节造势,以势造市,形成良好的旅游效应。
四、正确运用价格杠杆进一步促进我市旅游经济发展
1、积极推行特色线路旅游票价。目前我市拥有多条特色旅游线路,以台儿庄大战纪念馆、铁道游击队纪念园为核心的红色旅游专线;以万亩枣园、洪门葡萄村、冠世榴园为核心的农业旅游专线;以抱犊崮、熊耳山、龟山为核心的休闲观光旅游专线;以运河古镇、红荷湿地、岩马湖驻驾山庄、周村水库为核心的亲水旅游专线等。为枣庄的旅游市场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努力发挥我市旅游资源的综合效用,合理制定特色旅游景区、线路综合票价,制定适应外地旅客游览需要的“枣庄一日游”、“二日游”、“三日游”线路综合票价。坚持推行“枣庄人游枣庄”活动,制定多景点综合优惠套票。
2、进一步规范旅游业价格行为,推行价格诚信、明码标价打造枣庄旅游价格品牌。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诚信旅游活动,打造诚信行业。各旅游景区(点)、旅行社及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等行业,对所经营的门票、停车、旅游线路、房费、餐费、旅游商品价格等均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向社会公布全国统一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加强旅游价格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对于利用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手段欺骗敲诈游客的,要予以严厉制裁。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枣庄旅游名城形象。
3、科学地制定旅游景区(点)优惠票价。旅游景区(点)应根据不同季节、不同人群实行差别票价和优惠票价。(1)可以在不突破政府定价前提下实行淡旺季价格,报物价部门备案。(2)可以制定方便当地居民休闲、锻练的月票、年票,报物价部门批准。(3)现役军人、七十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票,1.2米以下儿童免票。(4)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一律免票;学生个人参观五折优惠。(5)充分调动旅行社地接积极性,实行折扣优惠。为发挥当地旅行社行业优势,各旅游景区(点)对本地旅行社组织的市外旅游团队票价折扣优惠大于外地旅行社。(6)对旅游星级饭店用电、用水、排污费等价格按照工业企业标准执行。
4、制定合理票价和比价关系。通过调查分析预测,较为合理的门票价位应确立为:通过旅游局评定的A级景点门票价格一般在10—30元之间;AA级景点门票价格在25—60元之间;AAA级景点门票价格在50—8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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