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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收费公示制度
打造收费诚信体系
——枣庄市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情况的汇报
赵沂成
枣庄市物价局在全面总结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基础上,去年3月与市财政局、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实施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制度。截止到去年10月中旬,全市2012家持有收费许可证的部门和单位全部实行了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完成了公示任务。通过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从源头上治理了乱收费,为枣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环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收费公示制度的责任感
实行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制度,是实行政务公开,增强收费政策透明度,治理乱收费行为,优化经济环境,提高行政效率,推动政府工作全面“提速”的一项重要举措。2002年开展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影响广泛,成为一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民心工程和打造“信用政府”的重要抓手,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被群众誉为“阳光工程”。涉农公示的成功既给了我们很大的鼓舞,也给予了我们新的启示,就是把收费公示制度推向全社会,通过收费公示制度达到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工作,实行“阳光政府”工程,促进政务公开,优化投资环境,从源头治理乱收费;进一步提高执收单位收费工作透明度,杜绝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自觉抵制乱收费。为强化诚信理念,构建诚信平台,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优化经济环境,实现“收费政策透明、管理行为规范、监督检查有力、企业负担明显减轻”的收费公示目的,我们以“解放思想、振兴枣庄”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以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主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我们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了部门之间的配合,加大对收费公示工作的宣传报道,争取社会各界对收费公示工作的广泛支持,为全面实行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制度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二、精心设计,分步实施,做好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的准备工作
在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前,我们就公示的范围、内容、形式及公示的方法和步骤进行了精心设计。加强与财政、监察部门的联系,确定了各阶段的工作重点,为顺利推进收费公示制度奠定了基础。一是确定公示范围和内容。凡按照物价、财政部门批准执行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的单位,无论是直接收取还是受委托代收的执收单位,一律实行公示制度。要求执收单位必须将收费项目、计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价或计费单位、监制单位,以及投诉电话等内容对外公示。二是明确公示程序和形式。为确保公示内容的准确性,各执收单位收费标准公示前必须到物价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公示,严防将各种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各收费单位必须坚持庄重、醒目、便民的原则,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进行公示,有条件的单位还可设立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示。三是加强收费项目的清理。组织人员对现有的收费政策规定进行了排队。全市共梳理434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53个系统;191个经营性收费项目,涉及有33个系统,并编制了《枣庄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使收费项目和标准达到“一本清”,并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到各单位。四是抓典型引路。在市直250多个有收费任务的单位中选择部分收费范围广,影响面大,基础工作扎实的十二个单位先行试点,帮助他们先行一步,为在全市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积累经验。五是在试点的基础上,拟定了动员部署、督导检查、全面验收三步走的实施方案,为在全市全面贯彻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制度做好充分准备。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推进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制度
在做好收费公示制度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行政事业性经营收费公示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市政府把实行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制度列入政府工作部署,以枣政发[2003]64号文件下发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大企业,成立了市政府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工作,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由此进一步加大了公示制度贯彻的力度。
去年7月,我市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经验交流会议。会上,市交警支队在实行收费公示实践中归纳出“公开就是服务、公开就是廉政、公开就是制约、公开就是效益”的“公开理念”,有效地指导其公示工作的全面开展;市工商局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手册,大型电子显示屏和网络查询等多种公示方式,扩大公示范围,提高收费透明度;市房产管理局在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中,按照“该收的按标准低限收费、不该收的一分也不收”的原则,建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推动部门工作的整体素质提高;台儿庄区在巩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成果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三个重点”,搞好“三个延伸”等收费公示工作做了介绍,为全市实行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制度提供了经验。分管副市长张宝民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执收单位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单位和地区的经验,结合自己的实际,健全制度,加快工作进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求市物价、财政、监察部门要成立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督导组,明确责任,分片指导督促。要求新闻单位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先进单位的事迹,让群众知道哪些是自己该交的费,哪些是自己不该交的费,增强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为贯彻落实好枣政发[2003]64号文件和市政府召开的“全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加快全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市物价、财政、监察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三个督导小组,分工包片,跟踪指导,对区(市)和市直各单位收费公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快了全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工作进度,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我市已初步建成完整的全社会收费公示系统,设立公示栏、公示牌2466个、发放收费公示“明白纸”30.85万张,已全面完成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有条件的单位还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示。市物价局根据不同对象的需求编印了《枣庄市投资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枣庄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枣庄市市民常用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手册》,免费发放给企业和群众,并在枣庄物价网站上公开发布,进一步提高了价格和收费管理的透明度,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和完善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制度
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在推行收费公示制度中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狠抓落实是建立收费公示的长效机制,是不断深化和完善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制度的前提。今年我们将着重解决好以下问题。
1、完善公示制度,巩固收费公示成果。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以来,我市反映乱收费和咨询收费标准的电话明显下降。收费公示制度在规范收费行为,制止“三乱”行为,优化经济环境,保护企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负担,提高社会综合竞争力中已发挥其作用。但在收费公示检查中也发现,有些部门和单位公示质量不高,认识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存有临时和应付的思想;公示内容有的不完整,变更不及时;公示方式还存在不规范、不清楚、不醒目、不便于阅读和查看等问题。对此我们将加大检查力度,对达不到标准的,限期要求改正,使收费公示制度长期坚持而不流于形式。
2、进一步扩大公示制度覆盖面。围绕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和收费,进一步扩大其公示范围,如在城市居民社区,开展“价格收费公示进社区”活动,公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学、幼儿园、物业管理、计划生育、婚姻登记等收费。并将涉农公示、涉企公示、教育公示、医疗卫生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相结合,打造价格和收费诚信体系。
3、加强对公示制度的动态管理。要发挥好收费公示制度长效作用,必须做好收费标准等内容变动的变更工作,确保公示内容准确无误,落实公示工作责任人,建立收费公示监督员和联络员制度,具体负责公示牌等公示形式的维护保管等工作。物价、财政部门在行文变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同时,提醒收费单位变更公示栏,使之真正成为维护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有力武器。
4、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公示制度制约乱涨价、乱收费的震慑作用,对于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缴费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缴,并可以进行举报。高度重视“12358”价格投诉电话举报工作,建立举报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查处反馈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企业和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收费公示制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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